范純仁是范仲淹的第二個兒子,他繼承了爸最多的教訓,成就也最大。努力到最後,當了宋朝的宰相。
范純仁留在大家心中的,除了他當宰相期間,把政事治理得井井有條外,小時候的趣事也多。
他年輕時,有一次父親要他到遠方去收租,到了收租地後,花了很久才收齊。
收齊後,他就買了一艘船,裝滿了麥子,準備第二天早上把船開回家。
辦好了事,范純仁覺得心情輕鬆多了,就到岸上去玩。
正在欣賞風景的時候,忽然有人叫著:『純仁!』
純仁回頭找,看見父親的朋友石曼卿。石先生臉色憔悴,衣衫襤褸。
范純仁訝異的說:『石伯伯,你好像很不如意,我可以幫什麼忙嗎?』
石曼卿是當時有名的學者,范純仁的問話使他答不出來。
范純仁是位機智的人,知道石曼卿一定不會在大街上告訴他什麼的,於是邀他上船。
到了船上,石曼卿看見一船麥子,自言自語的說:
『今天如果你父親來,就好辦了。』
范純仁說:
『石伯伯,有什麼事要轉告父親嗎?』
石曼卿說:
『按照你父親的個性,加上我們的交情,確實可以幫我一些忙。你雖然也有父親那種樂善好施的脾氣,但你還是孩子,當不了家啊!』
范純仁說:
『石伯伯,話儘管是這麼說,但如果做好事,我總可以做主的,不知石伯伯遇到什麼困難?』
石曼卿咽噎的說:
『我的環境很不好,經常沒飯吃,沒衣穿,死去的不能安葬,我的心裡啊,你想有多難過。』
范純仁聽了,心裡很難過,說:『石伯伯家什麼人死了,沒有安葬?』
『我家三代,有四口棺材都未下葬。你說,我從那裡籌錢?』
『把一船麥子全送您夠不夠?』
『夠!夠!可是你回家如何交待?』
『你放心!』
范純仁回到家,范仲淹問他說:
『工作情形還好吧!』
范純仁把遇到石曼卿的情形說了一下,范仲淹說:
『我們讓想辦法來接濟他,你應該把麥子送他的。』
『爸,你說對了!我連船也送了!你不會怪我吧!』
『好孩子!我還要嘉獎你呢!』
父子倆相對的發出會心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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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影視作品中,錦衣衛多以反面形象出現——作為宮廷的爪牙,他們陰狠毒辣,挑撥是非,暗殺忠臣,濫用刑罰……倘若讓時光倒流數百年,上至王公大臣,下至尋常百姓,只要一提起錦衣衛,個個都是談虎色變。 而在上映的電影《錦衣衛》中,甄子丹飾演的錦衣衛官差卻表現出深明大義的氣節,並捨命追索傳國玉璽,最後「精忠報國」。想必,觀眾在看完電影之後,加之一直以來對錦衣衛的印象,會有這樣一個疑問:錦衣衛究竟是「好」還是「壞」呢?
錦衣衛最大的特徵是身穿金黃色的官服,有權力高高在上之意,稱為飛魚服,並佩戴繡春刀
維護統治的特殊工具
任何一個朝代的建立都是要進行階級或者是不同信仰之間的淘汰和權威的重新組建。當然,為了保證權威的順利組建,一般當政的皇帝都會建立一支隸屬於自己的真正的特務組織來監督和督促權威的威嚴性和穩固性,這種特務組織就是一種特務政治的有力執行和護衛者。
作為一個國家,必須要有自己強有力的執政手腕和一系列針對下層民眾的監視和監督機構。這些如果放在當代,可以歸類於「公檢法」。但是在古代,所有人必須聽命於皇帝一人,也就是王權集中在一個人的手中。這就迫使歷代的皇帝都費盡心思地建立起一支真正隸屬於自己、別無二心的心腹部隊。在明朝,這支部隊就是錦衣衛。
錦衣衛早在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時期就已設立。在王朝剛剛建立的初期,皇上為什麼要急於設立這樣一個特務組織呢?
明史專家吳晗在《朱元璋傳》(1949年版)中這樣回答道:「這一批並肩作戰、驍悍不馴的將軍們,這一群出身豪室的文臣,有地方勢力,有社會聲望,主意多,要是自己一嚥氣,忠厚柔仁的皇太子怎麼對付得了?到太子死後,太孫不但年輕,還比他父親更不中用,成天和腐儒們讀古書,講三王道理,斷不是制馭梟雄的角色。他要替兒孫斬除荊棘,要保證自己死後安心。為此,便有目的地大動殺手,犯法的殺,不犯法的也殺,無理的殺,有理的也殺。錦衣衛的建立,為的是便於有計劃地栽贓告密,有系統地誣告攀連,有目標地靈活運用,更方便地在法外用刑。各地犯重罪的都解到京師下的北鎮撫司獄,備有諸般刑具,罪狀早已安排好,口供也已預備好,不容分析,不許申訴,犯人唯一的權利是受苦刑後書字招認。不管是誰,進了這頭門,是不會有活著出來的奇蹟的。」
吳晗分析得入木三分。更值得玩味的是,他強調了錦衣衛的職能:有計劃地栽贓告密,有系統地誣告攀連,有目標地靈活運用,更方便地法外用刑。錦衣衛是個什麼組織,答案已經非常清楚了。
明朝著名文人王世貞專門寫了一本《錦衣志》,他的結論也是如此:錦衣衛是內廷的偵察機關,東廠則由宦官提督,最為皇帝所親信,即使是錦衣衛也受其偵察。錦衣衛初設於明太祖時,是內廷親軍,皇帝的私人衛隊,不隸屬於都督府(其他衛隊隸屬於都督府)。其下有南北鎮撫司,南鎮撫司負責本衛內部刑法,北鎮撫司專門掌管詔獄,可以直接憑藉皇帝詔令行事,不必經過外廷三法司(刑部、大理寺、都察院)的法律手續。
清朝官方編纂的《明史》,其中的《刑法志》有不少篇幅涉及錦衣衛,書中說到:「錦衣衛獄者,世所稱詔獄也……太祖時,天下重罪逮至京師者,收系獄中,數更大獄,多使斷治,所誅殺為多。」當時令人噤若寒蟬的「胡惟庸黨案」「李善長黨案」「藍玉黨案」,先後殺戮4萬多人,就是錦衣衛一手操辦的。後來,朱元璋大概意識到「法外用刑」並非守成之君的所為,便下令撤銷鎮撫司詔獄,燒燬刑具,囚犯移送刑部處理。
此後,燕王朱棣發動軍事政變,把建文帝趕下台,但由於名不正、言不順,遭到建文舊臣的強烈反對。為了肅清政敵,箝制輿論,他又恢復了鎮撫司詔獄。永樂初年,再度重現洪武年間的恐怖氣氛,由「誅九族」發展到「誅十族」。那時,受株連而處死的不僅有直系親屬、旁系親屬,外加朋友門生一族,還出現了「瓜蔓抄」,即把案犯家鄉的村莊化作廢墟,沒有一人得以倖免。這些都是錦衣衛的「傑作」。
廠衛間的明爭暗鬥
遷都北京以後,明成祖朱棣另外建立了一個由親信太監掌控的東廠,目的是「刺臣民隱事」,並且負有監督錦衣衛的使命。
錦衣衛、東廠和明憲宗朱見深年間設立的西廠最終成為人們所熟知的廠衛制度,由此形成明朝著名的特務體系。廠,就是東廠、西廠、內行廠;衛,即錦衣衛,合稱廠衛。內行廠是在明武宗朱厚照初年設立的。
事實上,東廠與錦衣衛雖說是兩個系統,但關係卻極為「密切」,甚至「狼狽為奸」。錦衣衛官員往往是由掌管東廠的司禮太監的親信出任。據《明史·刑法三》所記載:然廠衛未有不相結者,獄情輕重,廠能得於內。而外廷有扞格者,衛則東西兩司房緝之,北司拷問之,鍛鍊周內,始送法司。即東廠所獲,亦必移鎮撫再鞠,而後刑部得擬其罪。故廠勢強,則衛附之,廠勢稍弱,則衛反氣凌其上。
東廠的職能是「訪謀逆妖言大奸惡等,與錦衣衛均權勢」。起初,東廠只負責偵緝、抓人,並沒有審訊犯人的權力,抓住的嫌疑犯要交給錦衣衛北鎮撫司審理,但到了明末,東廠也有了自己的監獄。東廠的首領被稱為東廠掌印太監,也稱廠主和廠督,是宦官中僅次於司禮監掌印太監的二號人物。除此以外,東廠中設千戶一名,百戶一名,掌班、領班、司房若干,具體負責偵緝工作的是役長和番役……
隨著進一步發展,東廠的偵緝範圍也越來越廣。朝廷會審大案、錦衣衛北鎮撫司拷問重犯,東廠都要派人聽審;朝廷的各個衙門都有東廠人員坐班,監視官員們的一舉一動;一些重要衙門的文件,如兵部的各種邊報、塘報,東廠都要派人查看;甚至連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柴米油鹽的價格,也在東廠的偵察範圍之內。東廠獲得的情報,可以直接向皇帝報告,相比錦衣衛必須採用奏章的形式進行匯報,要方便得多。
自從東廠這個機構成立後,不光是朝廷百官倒霉,連錦衣衛也跟著鬱悶,因為他們原本就是特務,東廠的人卻成了監視特務的特務,錦衣衛的地位為此大受影響。
對於廠衛之間的爭鬥,當年明月也曾在《明朝那些事兒》中有過風趣的描述:「中肯地說,在東廠成立之前,錦衣衛也算是個有前途的職業,許多『有志青年』出於各種目的,紛紛投身於明朝的特務事業,但東廠機構出現後,其勢頭就蓋過了錦衣衛,搶了錦衣衛的風頭。原因很簡單,東廠是直接向皇帝負責的,而且其首領東廠掌印太監是皇帝身邊的人,與皇帝的關係不一般,也不是錦衣衛的首領錦衣衛指揮使能夠相比的。所以在之後的明代的歷史發展中,原本和東廠平級的錦衣衛卻逐漸變成了東廠的下級,有些錦衣衛指揮使見了東廠掌印太監甚至要下跪叩頭。」
由此,錦衣衛和東廠也結下了近兩百年的恩怨,並一度消沉下去。
最終墮落的群體
錦衣衛的頭目,在《明史》中是有小傳的,不是列入「佞幸傳」,就是列入「閹黨傳」。在「佞幸傳」的有紀綱、門達、逯杲、江彬、錢寧、陸炳;在「閹黨傳」的有田爾耕、許顯純。這些人都是宵小之徒,靠臥底、告密而發跡,為皇帝懲治不同政見者不遺餘力,加官晉爵之後,氣焰囂張,收受賄賂,敲詐勒索,無惡不作。
關於錦衣衛或者廠衛的斑斑劣跡,可以說貫穿於整個明朝,而且愈演愈烈。到了明熹宗天啟年間,廠衛橫行到達頂峰。司禮監秉筆太監魏忠賢兼任東廠總督,利用明熹宗朱由校的昏庸,專權亂政,他手下的十員幹將,號稱「五虎」「五彪」。所謂「五虎」,是中央政府的文職高官崔呈秀、田吉、吳淳夫、李夔龍、倪文煥。他們為魏忠賢出謀劃策。所謂「五彪」,是具有軍職的高官田爾耕、許顯純、孫雲鶴、楊寰、崔應元,充當魏忠賢的打手與屠夫。
在明代後期,濫用私刑、殺害忠良已然成為錦衣衛和東廠的家常便飯。當時人描寫的鎮撫司詔獄的酷刑,令人毛骨悚然。進入詔獄,首先就是拷問。接下來是用酷刑逼取口供,每次用刑「一套」,包括十八種,如械、鐐、棍、拶(夾手指)、夾棍等。一套刑用下來,無不血肉潰爛,淒厲的呼號聲一陣緊似一陣。「詔獄」裡面的牢房是地下室,牆壁厚達幾尺,室內鬼哭狼嚎,隔壁聽不到一點聲音。曾經拘押在詔獄的犯人,將鎮撫司詔獄與刑部監獄做比較,竟然有地獄與天堂的差別。
崇禎皇帝朱由檢即位後,嚴懲魏忠賢及其閹黨,魏忠賢畏罪自縊,他的爪牙田爾耕、許顯純等也被押上斷頭台。
但之後不久,廠衛橫行依然如故。崇禎四年言官許國榮向皇帝上疏,希望對廠衛進行制裁。他說:「皇上或許以為有了廠衛,『天下無遁情』,臣卻以為『天下從此政多隱情』;皇上或許以為『秘訪所致,得於獨聞』,臣卻以為廠衛『借此為招搖之榜樣,納賄之便門』。況且只有廠衛可以偵緝他人,而沒有其他人可以偵緝廠衛;他們能夠顛倒是非,而無人敢於評判他們的是非,以至於廠衛肆無忌憚恣意妄為。」
縱觀明朝的錦衣衛,儘管也出過袁彬、牟斌這樣比較正直的指揮使,但總的來說,其職能主要還是為明朝的極端專制制度充當幫兇。有了錦衣衛這樣高效率的工具,明朝的皇帝壓制起士大夫階層、下層民眾就顯得更加得心應手,但為此付出的代價卻是社會活力的極大降低。這也是為什麼明朝雖有200多年歷史,但在政治制度、經濟制度上卻無所進展,甚至還有所倒退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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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仲淹字希文,小時候,父親就逝世。
范仲淹讀書非常用功,晚上看書,媲是看到三更半夜。想睡覺時,常常用冷水澆頭,以提醒
自己。
范仲淹的家很窮,每天早晨用一點點米,煮成粥,不敢一下子吃光,總是在肚子餓時畫一塊
來吃。
范仲淹這般的刻苦自勵,終功成名就,當了宋仁宗時的參知改事。
當了官的范仲淹仍非常節省,每省下錢,就買田地,設立『義莊』專門救濟年老無依的貧民
。
范仲淹為人正直,有氣節,鎮守陝西多年,西夏人稱他『小范子胸中自有十萬兵甲』於是不
敢侵犯邊疆。
范仲淹在政治上有很大的建樹:他希望變法圖強,於是提出『十事疏』主張澄清吏治,強兵
富民。
但因種種原因,抱負舒展不出,他曾留下『先天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的佳句。
范仲淹的詞,寫邊境風光,氣概宏大。詞集名『范文正公詩餘』。
現在市面上能看見的,只六首。
我們欣賞他的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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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谷的父親是一位傳教士。
小時候的梵谷,並沒有表露特殊的繪畫天份。長大後,他做了畫廊的見習店員,老師,傳教士等工作,後來得力於他弟弟蒂奧的幫忙,才抛開了所有的工作,專心學畫,這時梵谷巳經二十七歲了。
剛開始學畫時,梵谷進步得很慢,但他對繪畫卻抱著很高的熱忱。
他剛到巴黎,就住到弟弟家。梦谷在那段時間雖然有一些作品產生,但沒有人欣賞他的畫,例外那段時間,他受著米勒的影響,畫下了『播種者』及』吃馬鈴薯的人』等作品。
逐漸的,他承受了印象派的影響,拋棄了在本國時的畫風。
梵谷的脾氣很古怪,常常得朋友,尤其是他弟弟的朋友更嚴重。
後來梵谷搬家,搬到布勒塔尼。他到布勒塔尼住了一段時間後,覺很寂寞,就寫信邀高更來同住。高更接受了他的邀請,兩人就在一塊兒研究,一塊兒寫生去,一塊兒喝酒。
他們成了形影不離的朋友。可是兩人的個性都很倔強,畫風也不一樣,儘管彼此互相的尊重對方,但畫法不同使他們時常吵嘴。
後來,梵谷受不了高更的批評,兩人就鬧翻了。高更覺得再住下去也沒意思,梵谷却捨不得高更,氣得拿起剃刀要殺高更,還好高更跑得快,沒被追上。
梵谷追不到高更,就賭氣的割下了自己的一隻耳朵,割一耳朵之後的梵谷,發現自己的精神有點問題。
弟弟就送怹去療養院。
在療養院的那段時間,反而是梵谷畫畫的高潮,可是沒有把內心的激動醫好,心情平靜不下來。
有一天,他到郊外寫生時,用手槍擊死了自己。
梵谷的作品:『播種者』『吃馬鈴薯的人』等是初期作品。
三十三歲時,畫風受印象派的洗禮。
三十五歲住布勒塔尼的時候,受那兒美好風景的影響,畫裡對色彩和光線的感受比較重視。後來脫離印象派,才逐漸的建立自己的畫風,作品有『向日葵』、『路邊的咖啡店』、『一夜酒店』、『橋』。
三十六歲聖雷米療養院,他一邊忍受病發的痛苦,一邊繪畫,自畫氜,油畫、作品不少。
梵谷的畫,像是燃燒的火焰,充滿了狂熱的感覺。不管人、樹、原野........都充滿了力與熱,有無比的氣勢,都是他內掙扎的表白。
梵谷死後,他的畫才被人發現它的價值。於是,懷念他的人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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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斯特,誔生在美國獨立五十週年的紀念日。年輕時就顯露了音樂才能,七歲時,跟姊姊到樂器店,從店員手中借來橫笛,試吹一下,就能吹出曲調,使四週的人目瞪口呆。
十三歲入學,經常擔任音樂的指導。
十四歲曾寫了一道為四支長笛演奏的圓舞曲。
十六歲他的第一首歌曲『愛人請開窗』出版。
二十歲時,他爸爸警告他:
『老是寫作歌曲是沒出息的,你該想想辦法,成家立業。』
他只好依順爸爸的意思,去辛辛那提哥哥所經營的公司當會計員。
二十二歲,他最著名的歌『噢!蘇珊娜』出版。
二十四歲結婚,搬到匹茲堡,開始以寫歌維生。
佛斯特一生,寫了一百七十五首歌曲。他的歌,多半自己寫詞,自己譜曲。
佛斯特的歌,旋律簡明流利,容易和聲,歌詞常帶給人很深的親切感。他最常用的題材是遊子思鄉的情形,像『肯達基老家鄉』。一種是以黑人生活的背景,加入黑人的方言,像『夢』;一種是寫內戰前農人的生,像『沙尼河』。還有一些悲傷的曲子,像離別歌,悼歌。
『哥哥,你在何方?』『馬沙永眠黃泉下』『美麗的小布蕾兒』。
他也寫了許多快樂的曲子,如『美麗的夢仙』、『好時光』。
佛斯特的歌尚在流行,的共許有四十九首之多。
佛斯特為了想多賺點錢,獨自前往紐約,在那兒,染上了酗酒的惡習,他雖努力的寫,寫,寫,但仍窮困。
有一天他寫下了『美麗的夢仙』後,因酒醉,跌倒在浴室,撞傷了頸部的動脈,因出血過多,三天後逝世。逝世時,在他袋裡有一塊錢,一片紙,紙上有他用鉛筆寫的哥稿『良友』。他只活了三十八歲。
佛斯特,也許說是吟遊詩人更合適,請看他寫的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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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時候有這樣一則傳說:有一隻老虎,正在茂密的森林裏尋找食物,忽然碰見一個人,就一口把人咬死,然後把他身上的肉吃光了。老虎雖然把這人當做了鮮美的食物,痛快地吃了一頓;可是事後還不准這人的靈魂離開牠,一定要再找一人來飽肚後,才讓他獲得自由。於是這靈魂就引著老虎到處尋找第二個人。不久果真找到第二個人,這時候那靈魂便走上前去把人的衣服脫掉,又把帶子解開,讓老虎一點不費事地去吃那赤裸裸的人身。
這當然是一則非常幼稚可笑的傳說,據聽雨記談的記載『人遇虎,衣帶自解,皆倀所為。』那幫助老虎幹這種吃人勾當的靈,叫做『倀鬼』,也叫『虎倀』。從此,後人根據這傳說的情節,把幫助壞人做壞事,叫做『為虎作倀』。意思 是說引導、幫勵壞人做壞事,是喪失良心,泯沒人性的行為,與『喪心病狂』、『甘心事仇』『認賊作父』等成語相類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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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中(今貴州省,漢稱黔中),沒有驢子,有一個好事的人,把驢子(北方人養來耕種、拉車的牲畜,比馬、騾都小。)用船載去。載到了却沒有用處,便放牠在山下。
老虎看見偌大一隻東西,當牠是神,便躲避在林中偷看牠。看了半天,才敢走近去,只見牠很謹慎的樣子,彼此都弄不清對方是什麼東西。
有一天,驢子大聲一叫,老虎聽了非常驚怕,立刻逃到遠遠的地方,以為驢子要吃牠哩!可是往來看看,覺得驢子沒有什麼特異的能力;牠的叫聲聽多了,認為牠並沒什麼可怕;老虎又近到驢子前後,也不見牠撲擊自己。於是老虎再近一些和牠戲弄,或靠在牠身邊或撞著牠的身子,終於使驢子發怒大叫,並舉腳就踢。老虎看了,心中暗暗地高興,說道:『技能不過這樣罷了。』就毫無顧忌地跳將上去,咬斷驢子的咽喉,吃盡了驢肉才去。
後人將沒有本領和方法又不能完成工作,都稱之為『黔驢技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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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水(河南省濟源縣,向東南入於黃河)的南面,有一個商人,有一次渡過濟水的時候,不幸船覆沒了。他在水中掙扎了半天,才抓住浮在水中的苴草,便大喊救命不止。
正在這時候,有一個漁人聽到了,立刻乘船前往出事地點救他。船還沒到,商人便急聲大喊著:『我是濟水一帶的富翁。能夠救我的人,我可以給一百塊(銀元)錢作酬謝。』漁人把他救上岸以後,商人拿出十塊錢給他。漁人說:『剛才你答應給一百塊錢,怎麼現在只給十塊錢呢?這似乎不可以吧!』商人聽了大怒道:『你是一個捉魚的人,每天所得的能有多少;現在突然得了十塊錢,難道還不知足嗎?』
漁人聽了,失望的走開了。
後來,這個商人從呂梁洪(今江蘇省銅山縣東南近濟水)乘船下駛,船觸礁又覆沒了,商人又大呼救命。這時,前次的漁人又在那附近捕魚,却不願前去拯救。有人問漁人說:『你怎麼不去救他呢?』漁人笑笑說:『那個人是一個答應了出錢却不肯給人錢的人。誰要去救他。』說著就儘管在旁袖手旁觀而不動,那個商人就溺死了。
後人將說話不算數,只知許願而不肯還願,或者把錢看得很重,因小失大的事例,稱為『賈人渡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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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拉第的父親是個鐵匠,家庭環境不太好,所以小時候,法拉第沒有受教育的機會。
法拉第是一個活潑的,喜笑的兒童。他十三歲的時候,在拉鮑氏手下當徒,學習釘書。起初,拉鮑氏祇允許他試一年,叫他作和種雜物,結果尚稱滿意。
法拉第為人很勤奮,而且性情很好,很得拉鮑氏的歡心。他的工作做得佷好,因此,拉鮑氏讓他有獲得知識的機會。
有一天,拉氏鼓勵他說:
『你把喜愛的書拿起來讀吧!如果你知道書的內容,同時也知道書的外表,這對你的裝釘工作是沒有大礙的。』
他正讀了窩次的『心』這本書後,他就喜歡運用思想了。接著因為正在裝釘一本百科全書,正好看到一篇電學的論文,但他完全不懂。但求知慾使他剌激,使他在幻想之中去求進步。
那時沒有人懂得電學,這對於他是一個好機會。
經過七年的學徒生活以後,他可以裝釘一手好漂亮的書,這時他正好裝釘一本『化學的實驗』,他欣喜欲狂,急忙找機會去讀。
他愈來愈用心實驗了,同時他的興趣也越來越濃了,他的好奇心也越加活潑了。他希望聽專家的演講,他不足去了,他還邊聽,邊作筆記。
法拉第之學習化學,是無師自通的。如果說,他對於化學的熱忱,幾乎出於天性。
法拉第加入了德斐的實驗室後,就有人請德斐發明礦工用的安全燈。法拉第知道了這件事,就立刻去研究這個問題,並對於德斐作些聰明的建議。
後來德斐帶夫人出國考查,法拉第也跟者去了。法拉第之跟著德斐,為的是吸收經驗。
後來法拉第又作了一位演講者的僕人,為演講者傳遞實驗的東西,這件事在他和德斐發明了礦工用的電燈之後。
結婚後的法拉第,實驗了幾磁石的一端和一條通電流的電線接近,這電線就會在磁石四周旋轉。德斐和法第的第一次實驗失敗了。
他再思索了好幾天這件事,自己又做了實驗,結果在一八二一年,他第一次看見一條電線在磁石週圍旋轉。
法拉第重複試驗了好幾次,在一八二一年的聖誕節,他利用地球的磁力,使電線轉動,他非常高興於這件事的成功。
一八二三年,法拉第加入了皇家學會,成為會員。
法拉第一心一意要當科學家,他用了許多心思去試驗玻璃的製造,他要完成光學玻璃。結果在四年間,他製造了許多玻璃,最後,完成了改進望遠鏡的光學玻璃。
一八三一年,法拉第利用一塊圓柱形的長條磁鐵,再用一條長的銅絲,繞成一個空洞的圓柱,又在銅絲的一端接上一個電表,結果發現銅絲沒有電流。
他使磁石的一端去和銅絲接近,結果電錶上的針並不移動,接著,他又把整塊的磁石插入那空著的圓柱形中間去,結果電表上突然移動起來。他就立刻把磁石抽掉,電表上的針仍舊移動。藉著感應,產生了電流,創『電極』的名詞。
現在,我們所用的電器用具,都是淵源於法氏的發明。科學家們為了紀念他,就用他的『法拉第』當計算電容量的單位名稱。
法拉第覺得兒童的科學教育很重要,所以他常常為孩子們演講,演講的內容都是有關科學的知識。
有好多年的時間,他不斷的為孩子們演講,其中最有名的一篇演講稿是:
『一支蠟燭的化學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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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布爾生長在一個農人的家庭裡,母親不識字,但對法布爾仍寄以無限希望。
可是法布爾常利用父母忙的時候,偷偷的留到田野去,搗鳥窩、抓昆蟲........他的父母認為他故意偷懶不做事。因為家裡窮,沒有能力送他上學。
五歲的法布爾被送到爺爺奶奶家。
法布爾的爺爺也是種田人家。每天法布爾接觸的是雄蟾蜍的格格聲,蟋蟀的吱吱聲。他觀察小蟲的飛舞,他可以身手敏捷的捉到跳躍的蚱猛。在爺爺家的這一段日子,奠定了他成為全世界第一位研究昆蟲生活的人。
十八歲的法布爾,不喜歡學校生活,就休學,找事做,邊自修。
後來在一次師範學校獎學金考試時,考了第一名。於是又回學校去。這次上學就非常的用功了,不管課本的,課外的,他都很用心的讀,尤其能利用時間,自修希腦和拉丁文。
畢業之後,他到中學教書,教的科目是物理和化學。
這時,他讀到一本講昆蟲的書,這本書改變了他的生活。
這本書裡有一段是這樣寫的:
『雌蠟蜂殺死甲蟲,然後餵給幼蜂吃。』
法布爾仔細的研究,終於發現這個句子是錯誤的,雌蠟蜂是很準確的剌中甲蟲的神經中樞,使甲蟲動彈不得。
這個發現使法布爾不再全信科學雜誌的話。
從此,法布爾專心研究,他花了四十年的時間研究甲蟲,研究得透徹了,才發表論文。
他的論文,使巴黎那些只會訂出學名的科學家大開眼界。
法布爾發現,昆蟲生態,千變萬化,越研究越有趣。
法布爾研究的方法很有趣,他不是用標本來研究,而是養活的昆蟲來研究,有時他也到野外去實地研究。
有一次他要研究蟬有沒有聽覺,就借用政府的砲,以轟隆的聲來吵鬧正在叫著旳蟬。結果蟬,照叫不停,表示了蟬沒有聽覺。
法布爾研究毛毛蟲的行進,他把一列的毛蟲放在臉盆邊,第一隻毛蟲吐絲,第二隻毛蟲跟在後頭,抓住絲前進。一面絲絲的併入主絲。
有一次,法布爾趴在地上研究蒼蠅,一個警察看他形蹤可疑,走過來,對法布爾說:
『你犯法了,跟我走!』
法布爾沒有抬頭,呢喃的:
『我在研究昆蟲,沒犯法。』
警察破口大駡:
『大熱天,研究什麼昆蟲?』
後警察看見他的外套上有榮譽勛章,不敢坑聲的走了。
法布爾研究東西,就是這樣細心,達爾文給他的評語是:『觀察入微,舉世無雙。』
晚年的時候,法布爾就把他所有的一小塊地變成了昆蟲的大雜院,雜草叢生的地方-是昆蟲的家-黃蜂、野蜂、神用蟲.........。他自己就活在這以愛心照顧的園地裡。
法布爾也為兒童們寫了許多東西。他的筆調幽默,小朋友都非常喜歡。尤其他文中的昆蟲更是可愛,文學界稱讚他是『昆蟲詩人』他的名作『昆蟲記』、『化學奇觀』在世界各地都受到相當多讀者的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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