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蘭克林的祖先是世居英國,歷代都做鐵匠,他父親時才搬到美洲居住。
 七歲的時候,有一次拿了幾個辨士,去換了一個心中想要的口笛,因為那次隨便花錢,以後,常常警惕自己,不能隨心所欲,把錢花得沒有代價。
 八、九歲時曾入私塾念書,但只讀了兩年,因家庭環境不好,就當父親製造洋燭及肥皂的幫手。但那總不是他的希望,他期盼的,還是讀書。
 十二歲的時候,他到哥哥的印刷工廠去工作,兩兄處得並不愉快,於是富蘭克林離開印刷廠到費城去找工作,離開時富蘭克林十七歲。
 富蘭克林在費城舉目無親,隨便携帶一塊麫包,口袋裡帶一些錢,沿街尋找印刷廠的工作,居然找到了一家,才結束他流浪的日子,他決定努做事,以爭取自己光明的前途。
 六年後,富蘭克林自己開了一家印刷廠,雖然開這印刷廠幾經波折,但富蘭克林信心不移,他為了辦好報紙,就為自己寫下了下面的守則:
 節制、緘默、紀律、果斷、節儉、勤勉、誠實、正義、中庸、清潔、鎮定、貞潔、謙遜。
 他和朋友合辦的報叫「賓夕爾法尼亞雜誌」。還出版了「可憐李查的曆書」是由他執筆的,裏面有許多名言,像下面的話就是他寫的:「早睡早起床,使人聰明,富有又健康。」
 他努力於印刷業,終於發明了銅版法印刷,刻畫精美。
 他又製造了一種火爐,爐中可以燒木材,大家就稱它為「富蘭克林爐子」。
 最著名的一次實驗是一七五二年,他用綢布做了一個大風箏,在風箏的骨架上裝了一根露在外面的電線,然後又在放風箏的繩子末端,接上一條綢絲帶,繩頭上繫了一把鑰匙,在一場暴雨要來以前,把風箏放到天上去。等到閃電發作時,它的光一瞥而過,這時,富蘭克林忽見鐵鑰上面火星四迸,宛似新出爐的紅鐵,於是他大喜特喜,因為他知道這點火花就是電了。
 他也證明了天空中的電,跟人造的電是同一樣東西的,於是正電和負電的性質就被發現了,後來的科學家,根據他的理論,發明了「絕緣體」這個東西。
 富蘭克林是美洲獨立聲中的重要人物,他代表北美殖民地在歐洲各國遊說,最初是英國,他認為殖民地要求自由是對的,便返回美國幫忙撰寫「獨立宣言」,他是在獨立宣言簽名的一大功臣之一。以後他到法國,爭取法國協助獨立戰爭。
 富蘭克林為國爭取了這件永垂不巧的大事後,戰爭不就停止了,他被選為賓夕法尼亞州的民政長。
 富蘭克林最有名的著作是他的自傳,這本書是他六十多歲的時候,用淺顯的文字完成的。是一本非常好的青少年優良讀物。
 富蘭克林享年八十四歲,死後,安葬於費城,陵墓至今,猶有許多人前往憑弔。
 富蘭克林不托空言,他能以一身兼文學家、政治家、科學家,全是他認真實行而來,值得大家效法。
 富蘭克林語錄:
 致富的不二法門,就是使你支出的,比你的收入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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