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時候有這樣一則傳說:有一隻老虎,正在茂密的森林裏尋找食物,忽然碰見一個人,就一口把人咬死,然後把他身上的肉吃光了。老虎雖然把這人當做了鮮美的食物,痛快地吃了一頓;可是事後還不准這人的靈魂離開牠,一定要再找一人來飽肚後,才讓他獲得自由。於是這靈魂就引著老虎到處尋找第二個人。不久果真找到第二個人,這時候那靈魂便走上前去把人的衣服脫掉,又把帶子解開,讓老虎一點不費事地去吃那赤裸裸的人身。
 這當然是一則非常幼稚可笑的傳說,據聽雨記談的記載『人遇虎,衣帶自解,皆倀所為。』那幫助老虎幹這種吃人勾當的靈,叫做『倀鬼』,也叫『虎倀』。從此,後人根據這傳說的情節,把幫助壞人做壞事,叫做『為虎作倀』。意思 是說引導、幫勵壞人做壞事,是喪失良心,泯沒人性的行為,與『喪心病狂』、『甘心事仇』『認賊作父』等成語相類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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