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奇,是位小說家,但她一心一意想為孩子們寫點東西。
 二十一歲的時候,她的丈夫逝世了,留下兩個小男孩。她就以寫作,賺錢來養家。
 於是她回到娘家,並且請爸爸修理了一下農莊上的小屋,他就帶孩住到農村小屋去。
 她定下了生活規則,每天不停的寫作,不間斷的寫作。晚上就把寫好的東西,唸給兒子和父母聽


 幾年以後,她寫了不少故事,每一個故都受到人們的喜愛。
 二十六歲時,她的一本書「爾汶吞故事集」出版後不久,她接到了爸爸的來信。原來,爸爸

去紐約,並且和出版商奧凱恩先生見面,奧凱恩先生要她以內戰,寫一本給男孩子看的書。
 道奇想了半天,突然向母親說:
 「媽:我快活極了,不過,現在,我不知道是不是該為男孩子寫戰爭的書。」
 當她見到了奧凱恩先,道奇說:
 「我想寫一個有關於荷蘭的東西。」
 「大家不大認識荷蘭吧!」
 「可是我敢相信,寫本有關荷蘭的書,一定比講戰爭要好多了。」
 「可是,現在大家關心的是打仗、誰也不會去關心這些事。」
 「我把故事處理好,一定有人喜歡讀。」
 奧凱恩先生說:
 「寫寫再說吧!」
 道奇開始寫漢斯布林克或銀冰刀鞋,她寫好了這本書的三分之一,想試試別的出版商要不要

,就把它奇到幾個出版商那去,結果沒有人肯出版它。
 道奇最後把稿子寄給奧凱恩先生,並請教他,如果沒有人願意出版,該不該再寫下去?
 很快的奧凱恩的信來了,他說:
 「寫吧!故事很好!我來出版。」
 奧凱恩拿這本書來碰碰運氣。
 果然,道奇寫好了書,他就把書出版了。
 這本書受到歡迎的情形,出乎作者和奧凱恩先生的預料。
 而這本書,寫著荷蘭的情形。木鞋、風磨、水壩、風車.....這本以荷蘭風土人情寫的書,逼

真的使荷蘭書商,逢人就推薦這本作品。
 其實道奇,跟本沒有去過荷蘭,只是看過莫特來先生寫的「荷蘭共和國的故事」。
 這本書除了介紹荷蘭,還把漢斯一家人寫得生動極了,它告訴了你許多你該知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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